每日甘肅網1月2日訊(記者 李娜)記者今日從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統一部署,省法院黨組決定,從2014年1月2日至6月30日,在全省法院開展為期半年的涉民生案件專項執行活動,著力解決一批關係群眾基本生活的執行案件。
  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新聞發言人馬馳,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人員、執行局局長張翔出席會議並回答記者提問。
  據介紹,近年來一些追索農民工工資、人身損害賠償金、工傷賠償金等涉民生案件,法院判決後得不到及時執行,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直接影響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切身感受,帶來了一系列社會問題。為實現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政法工作提出的“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要求,2013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在全國法院部署開展涉民生案件專項集中執行活動。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統一部署,省法院黨組決定,從2014年1月2日至6月30日,在全省法院開展為期半年的涉民生案件專項執行活動,著力解決一批關係群眾基本生活的執行案件。
  據瞭解,本次專項活動的重點是對2011年以來全省各級法院所有未執結的涉民生案件開展集中執行。案件類型主要是追索勞動報酬(重點是農民工工資)、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撫恤金、醫療損害賠償金、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金、工傷賠償金、刑事附帶民事人身損害賠償金等九類案件。此次專項活動的目標是通過開展全省統一行動和集中執行,力爭使有執行條件的涉民生案件全部執結,能夠執行的被執行人財產全部執行到位,對暫時沒有執行條件存在生活困難的申請執行人實施救助,嚴厲打擊被執行人惡意逃避和抗拒執行行為,最大限度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使人民群眾和弱勢群體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關懷,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同時,為了組織開展好本次專項活動,省法院結合甘肅省實際,制定下發了《全省法院開展涉民生案件專項集中執行活動實施方案》,成立了由省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長張翔任組長的專項執行活動領導小組,負責專項活動的組織、領導、協調和工作指導。
  本次專項活動分摸底動員、統一行動、重點攻堅、驗收總結四個階段進行。元旦前,摸底動員工作已經結束。經過各級法院摸底統計,全省共有未結九類涉民生執行案件1296件,未執行標的10668萬元。為了使這批案件得到有效執結,省法院將在活動中部署全省實施六大統一行動:一是責令申報財產。責令全部未結案件被執行人如實申報財產,隱瞞不報和虛假申報的堅決予以罰款、拘留。二是實施信用懲戒。將全部未結案件的被執行人(含被執行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信息錄入最高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納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對被執行人實施信用懲戒。三是限制高消費。1月3日,省法院將在省級主流新聞媒體集中發佈限制高消費通告,限制涉案被執行人高消費。四是開展集中查控。我們將組織全省法院集中對涉案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房產、股票、有價證券、車輛等財產實施查控。五是開展懸賞執行,獎勵舉報被執行人財產或下落線索的公民,調動群眾積極性協助我們做好執行工作。六是集中實施救助。為了讓因執行不能導致生活、醫療特別困難的申請執行人過好春節,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司法的人文關懷,省法院和全省各中基層法院將積極協調爭取政法委和財政部門增撥專項執行救助資金,對特困申請人實施救助。
  另據瞭解,這次全省專項執行活動,各級法院將在省法院的統一安排下,進一步強化執行力度,通過系列“組合拳”,力求打出聲勢、突出特色、確保實效。1月3日,省內各大媒體將刊登集中限制高消費的通告,這是自2010年最高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規定》實施以來,省法院第三次組織全省法院集中對“老賴“限制高消費,期限是半年,期間如發現“限高”被執行人乘坐飛機、列車軟卧,住星級賓館的,將協調鐵路、民航、公安部門配合予以司法拘留,對計划出國旅游度假的被執行人將限制出境。對長期下落不明逃避執行的被執行人,將協調公安機關通過公安網絡實施布控,發現下落立即通知執行法院司法拘留。發現被執行人將款項存在親屬名下、公款私存、財產登記在他人名下、財產贈與他人、低價或無償處分財產等行為規避執行的,將有針對性的採取反制措施依法追回並予以製裁。對那些敢於以身試法抗拒執行構成犯罪的,將嚴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原標題:甘肅省法院涉民生案件專項集中執行活動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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